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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法院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5/3/4 15:35:20 浏览次数:34213

 

 

    3月2日下午,金坛法院组织干警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收听收看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邹碧华生前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终年47岁。报告会上,上海高院政治部主任郭伟清、长宁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枫、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邹碧华妻子唐海琳、《人民日报》记者郝洪组成的报告团深情讲述了邹碧华同志生前工作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回忆了他在司法改革中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不凡作为。视频会议由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文良同志主持召开,全体院领导和各部门干警代表参加了会议。
 宋文良院长要求,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开展好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二是要深度转换学习成果,切实通过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来提振士气、提升能力。三是聚力干事创业,切实将邹碧华同志的精神转为工作动力,推动法院工作新的发展。
 宋文良院长强调,全体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进一步坚定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这条司法的生命主线,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敢于担当,争做新时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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