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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父慈子孝,如今缘何斩断父子情?
发布时间:2016/7/15 16:45:14 浏览次数:9878

  “生身之恩天下大,养育之恩大于天”。世间不乏养父母待养子女视如己出,养子女“羔羊跪乳”赡养养父母彰显人间真情的故事。当然也有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视若仇敌而闹上法庭的事例。常州市金坛区法院近期就审结了一起原告谢某(父亲)诉被告谢某某(儿子)解除收养关系纠纷一案。养父为什么要挥泪斩断舔舐了三十多年的父子情呢?

  原告谢某与妻子(现已故)育有一女,然而总觉得膝下单薄,于是从外地领养了八岁男孩小强(化名)作儿子,并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虽是领养,但谢某夫妇两人对小强疼爱有加,可谓有求必应。小强也乖巧懂事,孝顺父母,关爱妹妹,一家人其乐融融,好不幸福。小强在谢某夫妻爱心呵护下长大、上学,毕业后也到谢某的公司里工作,准备子承父业。谢某每次看到一双儿女,心中都是满满的幸福,心中默默感叹当年的领养决定是多么正确,多年的父爱也暖化了当年那个倔强的小孩。

  1994年,谢某夫妻出资建造了一套别墅,因政策原因该房产登记在小强名下。1999年,小强结婚前,谢某夫妻为其购买了一套婚房。2008年,由于女儿也已成家,谢某考虑到已为小强购买了房屋,想为女儿也攒点家底,就与小强商议将别墅留给妹妹。小强当即答应愿意配合妹妹变更别墅产权登记。答应是答应了,但事后,小强心里也是不舒服,毕竟自己是儿子,虽然不是亲生,但毕竟传承了“谢”姓啊,父亲还是亲疏有别啊,于是一直寻找各种理由推脱拒绝配合妹妹去做变更登记。事情一拖再拖,父子就此产生嫌隙,进而发展到父子反目,兄妹冷言相向,甚至在2015年4月份发生吵打而报警,兄妹俩因为房子过户的事情还闹上法庭。谢某伤心之下一纸诉状将小强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法院在庭审中了解到,原告因病于2015年8月在上海住院,被诊断为右肺癌脑转移。原告患病住院期间被告一直未曾照顾护理,后因原告听力不好需要安装人工耳蜗,被告也拒绝承担任何费用,双方关系几近分崩离析。而被告在庭审中坚持认为其虽然与爸爸吵架,但是从未动手打父亲,更不知道父亲在上海住院,父亲也未曾通知过他自己生病住院,而且父亲年收入近百万,何曾缺装人工耳蜗的钱。父亲坚决断绝父子关系,就是为了想将财产留给女儿,而且不留后遗症,故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收养法第27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谢某夫妻悉心将被告抚养成人,被告理应“乌鸦反哺”孝顺养父母。但双方因家庭财产等问题导致关系恶化,甚至发生吵打而报警,此后被告又未能积极化解矛盾,争取原告的谅解,重续亲情,以尽养子之义务。原告被确诊为右肺癌脑转移,住院期间被告未尽护理和照顾义务,甚至未到医院看望。双方关系已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经调解未能和好,故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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