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贪图享乐,他将主意打到女友身上,多次骗取女友财物并挥霍一空。近日,金坛法院对李某诈骗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李某,40多岁,三年前离异,后通过聊天软件与单身女张某结识。互有好感的两人认识不到一个月就开始了同居生活。张某在足浴店上班,李某好逸恶劳,却又找不到轻闲的工作,整日游手好闲,隔三差五向张某索要几百元钱用于零花。时间久了,张某对李某心生厌烦,认为李某整日无所事事,只会“吃软饭”。李某觉察到张某情绪,心想:“反正你也不想再跟着我了,你在足浴店上班,小费收的不少,不如在你身上弄点钱花花”。心动就行动,2014年4月,李某向张某吹嘘自己原来在北京的工程要转给别人,对方现有一套房屋要过户在自己名下,现在需要一笔“活动经费”,看张某犹豫,李某一再承诺拿到房子后一定在房产证上加上张某的名字,张某想自己将会拥有北京的房子,二话不说就给李某拿了30000元。5月,人在外地的李某打电话给张某,声称自己出了车祸,又骗取了张某20000元,拿到钱的李某和朋友们吃吃喝喝玩玩,很快将钱挥霍一空。尝到甜头的李某感觉女友的钱挺好骗,于是继续用房屋过户、交税、索要工程款等借口又先后骗取张某2万余元。前后共骗取张某人民币7万余元。张某在朋友的提醒下才意识到自从李某出去“谈业务”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才幡然醒悟,就向公安机关报案。
金坛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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