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江苏伏叠加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江苏文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伏叠加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2)苏0413民初8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准许原告江苏文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257元(已经减半),由原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O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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