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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电信诈骗花样多 不要轻信“0元刷单”!
发布时间:2022/5/18 18:36:58 浏览次数:12236

案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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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蒋某通过下载某兼职APP,做起了号称在家就能兼职的网络刷单工作,直到发现支付宝里有一笔3000元的账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付给了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咨询“客服”童某后,童某又向其推荐了“客服”杨某,“杨某”告知其申诉退款需要在平台进行认证担保。蒋某在银行卡没有存款的情况下,仍通过金融借款平台借款56000元,并在“客服”的引导下,在平台进行了注册,购买电子卡30000元并转发给了“申诉退款手机号”,进行所谓的认证担保。此时,蒋某才后知后觉发现中了诈骗份子的圈套!

 

电信诈骗花样多

逮住一个受害者就骗两遍!

经审理,第一道单诈骗人员,以0元刷单返现为由,向被害人发送0元购木马链接或付款码,诱骗被害人通过支付宝花呗付款骗取钱款。待被害人发现自己实际支付了钱款而要求退款时,第一道单诈骗人员便将第二道单诈骗人员的QQ号推荐给被害人,以申诉退款需认证担保为由,继续骗取被害人钱款。该团伙作案十余起,涉案金额已逾20万元。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惩罚犯罪,金坛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童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杨某、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扣押的作案工具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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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不会掉馅饼,网络刷单是陷阱!电信诈骗花样繁多,不要轻易相信网上“0元刷单”兼职,如果有诈骗线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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