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of your image
开庭公告更多>>

裁判文书
司法网拍
法律法规
法在身边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法院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原告王爱琴诉被告芦小网、芦炜、常州金坛金泽宾馆有限公司、江苏金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上诉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9 9:00:48 浏览次数:1651

 

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芦小网、常州金坛金泽宾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爱琴诉被告芦小网、芦炜、常州金坛金泽宾馆有限公司、江苏金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王爱琴不服本院(2021)苏0413民初1027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该院:一、撤销金坛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0413民初10278号之一裁定书,依法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原告一审诉请;二、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O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