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诈骗短信让手机用户深恶痛绝,有些人更是因此上当受骗。近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件,对被告人柯某、王某、刘某一审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三年、三年,违法所得9000元依法予以追缴。
2015年7月初,被告人柯某、王某经事先预谋,欲利用伪基站实施诈骗活动。后通过QQ群雇佣被告人刘某为其发送诈骗信息。2015年8月3日至9日间,被告人刘某驾驶装载伪基站设备小型轿车先后到溧阳、金坛城区范围内,非法占用中国移动通信公司使用的频率,利用伪基站屏蔽正常基站信号,冒用中国建设建行95533客服中心名义,强行向周围的移动公司用户手机群发“尊敬的建行用户:您的账户积分,可兑换5%的现金,请登录手机网ccb.ytmatou.com查询兑换,逾期作废,【建设银行】95533。”的诈骗短信,造成26698名移动用户通信中断不满一小时。被告人柯某、王某通过后台程序获得被害人的建设银行账户、密码等资料后,通过消费网站骗得被害人钱财。其中,被害人李某、周某、吴某等人被骗数额共计人民币33900元。2015年8月21日,公安机关将柯某、王某、刘某当场抓获,现场查获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1台、伪基站设备1套、手机3部。
经鉴定,手机用户在伪基站设备附近时,手机信号会被强制连接到该设备上,无法正常使用运营商提供的服务。打电话、上网均会暂时脱网6至10秒,在此期间收到伪基站设备发出的短信后,才会切回到正常网络。柯某等人利用伪基站向不特定对象强行推送诈骗短信,其行为不仅造成了移动公司用户被骗导致33900元,还导致了26600余名移动公司用户通信中断不满一小时。
公诉机关认为,侯某多次使用伪基站设备群发涉及诈骗短信,对公众通信造成干扰,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柯某等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柯某、王某、刘某利用伪基站向不特定对象强行推送诈骗短信,被告人在主观上对所使用的信号发射设备会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应当是明知的,其行为不仅造成了移动公司用户被骗导致财物损失,还导致了26600余名移动公司用户通信中断不满一小时,其行为同时符合了诈骗罪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对三被告人的行为应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且属共同犯罪。柯某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柯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王某、刘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鉴于三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其亲属能代为退出赃款及违法所得,三被告人有悔罪表现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综合考量三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一审后三被告人上诉,二审常州中院维持原判。
2016年9月23日上午,本案承办法官联系涉案十余名被害人,统一向他们发还了被骗款。本周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承办法官同时还提醒告诫大家:不要轻信陌生电话、短信;不要轻易点击信息中的链接;不要按陌生电话、短信要求转账汇款;不要安装不了解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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