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2015年度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六)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八)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九)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十)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三)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人员情况和所属单位情况
(一)机构设置
本单位共有20个部门,分别为:院部、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党委办公室、审管办、监察室、司法鉴定室、行政科、刑庭、少年庭、行政庭(环境巡回法庭)、民一庭(劳动争议法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民二庭、审监庭、立案庭(速裁中心、信访办、诉调对接办公室)、执行局、法警大队、朱林法庭、水北法庭。
(二)人员情况
本单位行政编制132人,均为全额财政拨款。 2015年12月末行政在职125人,离休2人,退休45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我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金坛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共受理各类案件12187件,审执结10168件,同比分别上升23.43%和12.52%。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4373.9万元, 比上年增加了414.16万元,增长了10.46%; 2015年支出总计4456.9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81.27万元,增长了15.00%。
(一)收入总计4373.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234.07万元,为当年从金坛区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了431.43万元,增长了11.35%。
2.其他收入139.83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7.27万元,减少了10.99%。
3.年初结转和结余233.13万元。
(二)支出总计4456.97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3997.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1.84万元,增长18.07%。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33%。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33万元,减少7.51%。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7万元,减少2.76%。
5.住房保障支出130.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81万元,减少6.3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收入合计437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4.07万元,占 96.8%;其他收入139.83万元,占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支出合计445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0万元,占46.22%;项目支出 2396.97万元,占53.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234.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431.43万元,增长了11.35%。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01.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765.43万元,增长21.0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本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4401.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7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65.43万元,增长21.05%。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1.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46.17万元;
2.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04.27万元;
3.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支出决算为154.7万元;
4.法院(款)案件执行(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
5.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36万元。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87.39万元。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54万元。
2.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27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0.73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4.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5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7.94万元;津贴补贴1119.3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9.81万元;伙食补助费11.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7.18万元;离休费23.39万元;退休费264万元;住房公积金130.73万元。
(二)公用经费49.79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28.5万元;工会经费21.2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本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1.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765.43万元,增长21.0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4.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5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7.94万元;津贴补贴1119.3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9.81万元;伙食补助费11.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7.18万元;离休费23.39万元;退休费264万元;住房公积金130.73万元。
(二)公用经费49.79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28.5万元;工会经费21.29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7.3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2.82%;公务接待费支出28.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18%;。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元;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元,2015年此项费用没有增长。
2.20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7.38万元。比2014年121.57万元增加了15.81万元,增长了13.00%。其中:
(1)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88.49万元,比2014年73.78万元增加了14.71万元,增长了19.94%。原因是因为购买的车型不同:2015年共购置公务用车5辆,其中小型轿车2辆,中型客车3辆;2014年共购置公务用车5辆,其中小型轿车4辆,中型客车1辆。
(2)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48.89万元,比2014年47.79万元增加了1.10万元,增长了2.30%。原因是由于购置了新的车辆后增加保险费用和旧车增加的维修费用所致。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0辆。
3.2015 年公务接待费28.5万元。
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5万元,比2014年29.39万元减少了0.89万元,下降了3.03%。原因是由于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减少了各项接待费用。 2015 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50批次,2010人次。
本部门2015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27万元,比2014年14.20万元减少了13.93万元,下降了98.10%。原因是由于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了各项会议费用。
本部门2015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1.4万元,比2014年31.87万元减少了10.47万元,下降了32.85%。原因是由于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对于各项培训进行了严格的审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00.11万元,比2014年增加943.59万元,增长89.31 %。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21万元。
2015年决算公开表:ckfinder/userfiles/files/201612161657585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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