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执行工作压力,朱林法庭在办案竞赛期间加大了案件的调处力度,追求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本能,近日调处的两件案件被告当庭履行完毕。
在9月27日调处的原告杨某诉高某、蒋某(两被告系夫妻关系)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是云南人,评定为八级伤残,要求两被告赔偿20余万元。诉讼中承办法官了解被告家庭经济较为困难,担心原告的胜诉权益得不到保障,但经过法官的细心观察,发现来旁听庭审的被告弟弟可能有替代履行的能力。法官庭审后及时组织双方背靠背调解,陈述利弊关系,经多次劝说,原、被告方分别经过家庭会议达成调解意愿即被告方赔偿10万了结纠纷,当日中午12时30分被告方家庭及亲戚筹措到10万元现金交付给原告。原告得款当日踏上返乡的路程。
在9月28日审理的原告施某与王某、王某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诉讼标的仅为2972元,但是原告文化水平较低,参与庭审能力较差,再加上原告方没有任何损失的证据原件,保险公司因而拒绝赔偿。面对僵持局面,法官另辟蹊径,通过对侵权人王某个人做思想工作,王某最终同意个人直接赔偿原告损失2000元,原告亦很满意,表示接受该方案,于是法官促动双方达成协议并要求王某当庭支付了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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