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常州环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金坛晨阳纸箱包装有限公司诉被告常州环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4)苏0413民初290号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4年04月16日下午14时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水北派出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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