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苏0413执3167号
孙粉妹(公民身份证号码320422196604034204):
本院已受理执行史国胜与耿正明、孙粉妹、耿夏雨、耿照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413执3167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本院(2021)苏0413执3167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载明:一、债权人史国胜[执行案号:(2021)苏0413执3167号]分得人民币49890元;二、债权人童富英[执行案号:(2023)苏0413执1218号]分得人民币16610元。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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