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坛法院执行干警协助泗洪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顺利拘传了被执行人戴某某,扣押了涉案标的物小型汽车一辆,为该案能够有效执结奠定了基础,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昨天下午四时许,金坛法院执行局接到省院指挥中心电话,要求金坛法院协助泗洪县人民法院拘传被执行人戴某某。金坛法院接警后,执行局教导员徐征立即带领刘潇、蒋澍等六人前往被执行人戴某某位于金坛的家中,并将其带控制扣押至金坛法院。当晚7时许,泗洪县人民法院干警到达金坛法院办理了交接手续。


今天上午,我院再次接到省院指挥中心通报,协助泗洪县人民法院扣押被执行人戴某某名下的车辆。执行局局长金昌大接警后,立即指派杜宏亮,蒋澍前往协助扣押。杜宏亮,蒋澍冒着雨雪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将车辆控制,并联系拖车将车辆拖至指定地点。
近年来,金坛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大局意识,全力配合异地法院做好协助执行工作,先后协助多家兄弟法院拘传被执行人、扣押被查封财物,形成执行合力,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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