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of your image
开庭公告更多>>

裁判文书
司法网拍
法律法规
法在身边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法院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原告董庚庆诉唐红军、王怀娣和沈田发等民间借贷、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的上诉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5 10:45:03 浏览次数:5915

  

(2015)坛民初字第2580号

唐红军、王怀娣:

  本院受理原告董庚庆诉唐红军(身份证号码:3204821973****141X)、王怀娣(身份证号码:3204221973****6008)和沈田发、朱丹俊、石留春、靳辉、陈罗庚民间借贷、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并作出(2015)坛民初字第2580号民事判决。董庚庆不服该案判决,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你们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董庚庆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支持上诉人起诉时的全部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日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