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坛法院立案庭在审理一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原告伪造《车辆挂靠合同》并将其作为证据提交法院,妨碍案件审理,扰乱司法秩序。对此,金坛法院依法开出2025年首份司法惩戒决定书,对原告颜某处以2000元罚款。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颜某在金坛某运输公司购买了一辆半挂牵引车,并将车辆挂靠在该运输公司名下从事货物运输业务。2024年初,颜某在庭审中称,其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该运输公司私自截留保费,导致其因未投保交强险被交警部门罚款。颜某遂决定将车辆转出,不再挂靠在该运输公司名下,并要求被告返还保险费。
然而,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颜某提供的《车辆挂靠合同》系伪造。经调查,颜某承认该合同是利用他人合同变造而成。金坛法院经审理认为,颜某向法院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妨害了司法秩序,遂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经教育,颜某认识到错误,写下悔过书并自觉交纳了罚款。
法官寄语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权威不容侵犯。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活动参与者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任何扰乱诉讼秩序、妨碍司法活动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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