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先行调解工作机制,规范调解流程,切实提升调解工作质效,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与管理,6月19日下午,金坛法院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戴杜平、驻法院人民调解员及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由立案庭负责人钱蓉主持。调解员华芸传达了省高院人民调解员培训精神,确保最新政策与指导思想有效落地;调解员张俊、梁勇结合丰富实战经验,分享了调解工作中的实用技巧与成功案例,为提升调解成功率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样本;诉调对接组组长史俊霞围绕新修订的金坛法院《人民调解员管理与考核办法》进行系统解读,从制度层面明确工作方向与要求。
自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正式施行以来,金坛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先行调解工作成果斐然,展现出高效的矛盾化解能力与扎实的工作成效。
就今后的调解工作,戴杜平副院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以制度为纲,筑牢调解工作“规范基石”。
新修订的我院《人民调解员管理与考核办法》不仅明确了调解员的职责、考核标准,更通过“以案定补”等激励条款,构建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正向引导体系。全体人民调解员要逐条研学、对标落实,严格遵循调解全流程规定,确保调解程序合法。
二、要以学习为要,锤炼矛盾化解“过硬本领”。
坚持通过“集中学、自主学”等多种学习方式,持续提升法律法规运用能力、群众沟通能力和信息化操作能力,针对不同类型矛盾灵活施策,切实提升调解综合水平。
三、要以初心为本,厚植司法为民“真挚情怀”。
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既要善用法律“尺子”明辨是非,更要用好情感“温度”消融隔阂,让每一起纠纷的化解都成为传递司法温暖、彰显法治力量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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