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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开庭日】庭审 “活教材” 廉政 “警示课”
发布时间:2026/9/28 18:55:29 浏览次数:6
9月28日,金坛法院“院长开庭日”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淑琴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王某贪污一案并当庭宣判。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纪委及区教育局相关同志3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系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高淑琴院长主持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公诉机关就相关事实向法庭举证,被告人王某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王某作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没有空洞说教,只有真实的案情、确凿的证据和被告人的忏悔。受邀旁听的全体人员全程凝神聆听,近距离感受庭审威严,直观体会违纪违法的沉重代价,接受了一堂沉浸式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近年来,金坛法院坚持以案释法、以案促治,挖掘职务犯罪案件警示教育价值,常态化组织庭审观摩活动,将庭审现场转化为警示教育阵地,用“活案例”敲响“警示钟”,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本次“院长开庭日”,既是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的生动实践,也充分发挥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下一步,金坛法院将持续用好庭审“活教材”,做实做细警示教育,不断创新廉政教育形式,引导广大公职人员严守纪法红线,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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