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小王法官,没想到我的事儿你这么上心,还麻烦你跑到医院给我送赔偿款,太谢谢你了!”虞老太一边流着眼泪一边说道。这是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王磊法官1月14日前往成康医院,来到虞老太病床前送赔偿款时的感人画面。
2015年11月19日,张某某驾驶机动车沿金坛205县道由南向北行驶,遇戴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后载虞老太)沿县道由东向西通过路口,电动三轮车与小型普通客车右侧车身前半部相撞,致戴某、虞老太受伤、车辆损坏,造成交通事故。虞老太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一处一级伤残和一处九级伤残。之后,虞老太一直在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生活完全依赖护理。
虞老太家庭拮据,为了治疗虞老太花费了所有积蓄,并欠了医院大笔的费用。为能及时康复治疗,虞老太及家人便将张某某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65万余元。
承办此案的法官王磊启动交通事故“绿色通道”机制。对该案优先排庭、立即调解、优先审理、及时判决、督促履行。在多方无法调解的情况下及时审理判决,在判决生效的第二天联系保险公司及时将赔偿款汇至法院,赔偿款到法院后王磊法官第一时间办理好赔偿款支票领取核对手续,案件处理考虑特殊情况,特事先办。考虑到虞老太的情况,王磊法官带领书记员将赔偿款57万元送到正在住院的虞老太床前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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