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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法院组织中学生旁听案件庭审
发布时间:2017/2/22 15:27:49 浏览次数:3912

 

 

  为深化司法公开,扩大普法宣传教育的受众范围,增强中学生的法律意识,2月21日下午,我院组织区第四中学40余名学生走进审判庭旁听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让学生们“零距离”接受了法制教育。

  随着一声法锤响声,法官宣布庭审开庭。2016年6月26日下午,被告人许某某与刘某因琐事发生争执,被告人许某某将此事告知孙某(另案处理),并授意孙某找人教训刘某。后孙某纠集了周某、赵某(另案处理)等人。当晚18时许,被告人许某某打电话给刘某约其进行谈判,随后刘某将该情况告知被告人冉某,冉某纠集了陈某等人(另案处理)。双方若干人约至某地点谈判,谈判未果发生互殴。其中周某、赵某、冉某均为斗殴携带了器械。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许某某、周某、冉某持械聚众斗殴,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被告人对聚众斗殴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无尽的悔恨之情溢于言表,给现场的学生们带来了警醒和反思。

  庭审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零距离”的庭审让他们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同时也提醒自己遇事应该冷静,不可意气用事。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不仅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还要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宣传给身边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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