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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唱一和 强卖“雪莲”
发布时间:2017/2/27 10:10:07 浏览次数:10212

  近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强迫交易案件。

  被告人何某、朱某、陆某某、钟某某、廖某某、陈某某经预谋后决定开始卖“雪莲花茶”,从网上以十几元每斤的价格买入这种花茶,在常州市金坛区虹桥菜场、人民医院、西门菜场、圣东桥菜场等地门口以一元每克(约合五百元每斤)的价格销售,被告人吹嘘其有治疗三高、疑难杂症等功效,以冒充名贵药材,赚取高额利益。在销售过程中,他们分工明确,由一个人冒充新疆人负责叫卖,其他人扮演“托”假装要买,吸引大家过来买东西,售价一般定在一元每克,让买家误以为很便宜,但是结算时总价通常要几百元,如果买家嫌贵不准备买了,这时他们就开始一唱一和配合演戏,卖花茶的人假装新疆人的口音,态度凶狠地说“不买不行,新疆人做生意不下称,称了就要买!”这时旁边的“托”就劝买家说“不要惹新疆人啊,新疆人身上有刀,会打人的。”有的买家就会被唬住了。如果买家还是犹豫不决,其他的“托”就假装帮买家说话,质疑花茶的功效和价格,这时卖花茶的就假装要殴打这个“托”,让他不要啰嗦,制造出卖家很凶、会打人的印象,让买家害怕,买家最后只能被迫以昂贵的价格买下这些“雪莲花茶”。有些买家发觉被骗,事后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涉案被害人众多,于是在案发的菜市场等地张贴公告,希望更多的受害者能够配合调查取证,接着陆续有一些被害人前往公安机关报案,陈述了自己被强迫买“雪莲花茶”的经过,六名被告人到案后对其强迫交易的行为供认不讳。

  本案中六被告人冒充新疆人销售花茶,夸大其功效,抬高售价,并恶意丑化新疆人形象,使买家产生恐惧心理,不敢反抗,被迫购买其产品,这种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终究会得到法律的制裁。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也应当提高警惕,正当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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