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9日上午,胡哲副院长带领执行法官至薛埠镇泉江村委会就某公司系列执行案件进行协调。 该公司地处薛埠镇泉江村,其法定代表人赵某欠下巨额债务,公司及赵某所涉审判、执行案件较多。本着审执不分家、审执相互配合的出发点,薛埠法庭在得知情况后,随即赶往泉江村委,向胡院长汇报了法庭受理的该公司系列案件的情况。并与村委会同志和执行法官座谈,互通有无,了解了该公司与赵某的情况,就该公司系列案件的审判、执行交换了意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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