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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法院开展全市第六个学习日活动 |
发布时间:2014/12/9 15:20:10 浏览次数:1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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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上午,金坛法院举办第六个学习日活动,活动的主题是“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专题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金坛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增伟主持会议,全体院领导及各部门中层副职以上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周增伟院长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务实具体的贯彻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金坛,谱写好中国梦、秀江苏的金坛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周增伟院长强调,全院干警要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我们的司法事业、审判工作,同我们的法治追求、法治梦想密切相关,必须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坚持“三个自信”,坚持真学真用,切实把全会精神学深学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理解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深刻理解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深刻理解把握坚持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领导的必要性、重要性,切实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部门要制定专门的学习计划,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讨论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金坛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周增伟院长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冲锋号已经吹响,要紧密结合全院工作实际,同谋划制定相关司法改革措施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思考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紧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进程,努力把全院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要积极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抓紧研究制定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要进一步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实际效果;三是要着手研究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思路打算;四是要推进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转变,抓紧研究转变法院立案工作部门职能的具体措施,努力把立案工作变为向社会公众服务的综合性窗口,在立案环节对诉讼材料只进行形式审查,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五是要积极研究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措施,考虑如何把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的要求落到实处;六是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研究制定加强法院普法工作的思路措施,建立健全日常普法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与有关媒体共建普法栏目,增强法院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七是要积极研究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思路措施,着力提高法院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不断提高法院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等等。
周增伟院长强调,要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法院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法院党组织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法院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
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第一次召开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适应了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新要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历史性贡献,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基础上,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更加深入的部署,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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