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在第十五法庭召开金坛市某知名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由宋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与陈志强、郭影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债权人会议由审判长宋文良主持,债权人及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向各位债权人宣布指定南京银行常州分行为债权人会议主席,并宣布债权人会议的法定职责等相关情况;其次,由管理人报告接管工作、审计、评估情况以及债权申报等情况;再次,宣布本院依据该公司的申请,裁定该案由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重整程序;最后,由破产管理人说明和公示该公司部分财产的变价方案。
会上,宋院长表示,该公司本身优势明显,但是由于股权结构单一、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使得该公司不得不进入破产程序。该公司从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得到了区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希望通过破产重整的契机,能够重新激活企业经营,保证债权人利益,从而使得金坛几十年的老品牌不至于倒闭,进而发挥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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