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金坛区人民法院法官与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共同参加民法总则的学习培训。培训课上,金坛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汤罗兆对《民法总则》做了讲解。
此次学习培训旨在同步理解法律的规定和立法的精神,以及新旧法律的变化,确保化解矛盾、处理案件过程中的法律适用的统一。同时,也为法官和律师加强正常的工作交往进行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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