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最大限度地落实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根据常州中院统一安排部署,金坛法院开展了6月27日——6月29日为期三天的集中执行活动。此次集中执行的案件主要针对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拒不申报财产或者虚假报告的、涉金融类案件、拖欠劳动报酬、工伤事故赔偿、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类案件。
集中执行活动的前一天,金坛法院宋文良院长、胡哲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金昌大、副局长莘祥就此次集中执行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金坛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文良坐镇执行局指挥中心指挥,执行局分管领导、副院长胡哲和执行局局长金昌大分别各带一队,先后在金坛城区及薛埠镇、朱林镇、指前镇、直溪镇、尧塘街道等乡镇开展执行工作。
6月27日——6月29日,经过采取拘传21人、拘留9人、搜查和强制迁让等强制措施,金坛法院共执结案件27件、和解13件、到位案款1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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