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水北法庭杨亚坤报送的(2016)坛法建字003号致常州市金坛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在鉴定程序中充分保障事故利益相关方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司法建议》荣获江苏省法院2016年度优秀司法建议
我院原研究室魏本亮报送的《裁判文书的实质公开现实价值与路径选择--从公开合议庭少数意见为视角》荣获江苏省法院第二十八届学术论文优秀奖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