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下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省法院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表彰决定,水北法庭副庭长杨丽莉里同志被升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杨丽莉同志在2013年的工作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紧紧围绕审判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锐意创新、工作成绩突出,为辖区内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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