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想要拥有大额度的信用卡,但是额度大申请难度也较大,因此在街头巷尾以及网络平台,经常能看到“代办大额信用卡”的小广告,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虚构身份、夸大能力等手段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以需要收取好处费、证明还款能力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或盗刷被害人信用卡,虽说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但是还是有一部分人在跃跃欲试之下中了圈套。
2016年4月,被害人刘某欲帮朋友潘某办理人民币20万元的贷款,在网站看到有链接声称能够帮助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办理大额信用卡,通过网站电话咨询进而联系了朱某。九零后的朱某无所事事,为获取不义之财,与邱某(另案处理)等人,经共同商量,采用以在互联网设立信捷投资担保网站的方式,虚构能代办高额信用卡、个人消费贷款等事实,以骗取他人财物。得知刘某的意图后,朱某在电话中以潘某有不良信用记录为由,告知刘某要想办大额信用卡,须先办理一张银行卡、预留公司指定电话,并在开户卡中存入欲贷款额度的10%即人民币2万元,以证明还款能力。被害人刘某遵循刘某的指示,以朋友潘某的名义办理一张中国银行卡并存入人民币2万元,后将该银行卡卡号和持卡人信息告知被告人朱某等人。同日,被告人朱某等人通过输入手机验证码的方式,通过互联网将该中国银行卡中的人民币2万元转走取出。
金坛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综合考量其有坦白、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自愿认罪等情节,为维护信用卡管理秩序,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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