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第七届、第八届“金法槌”杯案例工作表彰决定中获悉,我院刘智法官报送的《史佳鑫诉金坛市公路处、储夕清等堆放水草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荣获全省法院第七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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