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0日下午,执行局莘祥副局长从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戚墅堰大队民警手中接过豪车,并顺利扣押至法院。莘祥副局长在执行案件中发现被执行人胡某有豪车但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遂向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协助查找并扣押涉案车辆。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立即展开布控,于2015年2月8日成功在常州市戚墅堰区查扣到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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