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王*,我找刘潇法官,我来还钱。” 近日,被执行人王某来到金坛法院执行局。原来他是金坛法院第四期执行悬赏公告上面的被执行人,当他在网络上看到自己被“通缉”后,便立即来法院处理案件。
2013年,王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分两次向杨某借款50万元,到了还款期限后,杨某多次催要未果将王某与袁某告上法庭,金坛法院判决王某与袁某共同返还原告杨某借款人民币50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与袁某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自2016年申请人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袁某名下的一辆轿车被法院依法扣押拍卖,拍卖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除此以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本人也一直下落不明。
申请人得知可以通过悬赏执行找到被执行人,便自愿向金坛法院提出愿意购买“悬赏保险”,申请法院发布悬赏公告。2018年1月19日,金坛法院发出第四期执行悬赏公告,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王某与袁某及其财产线索。
悬赏公告发出的第七天,被执行人王某在网络上看到自己被“通缉”的信息,立即来到金坛法院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要求还款。当天,被执行人就支付了10万元欠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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