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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王爱青申请宣告公民王玉平死亡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4/19 16:17:11 浏览次数:3647

 

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8)苏0482民特9号

  本院于2018年3月1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王爱青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王爱青称王玉平(男,1976年11月6日生,住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王母观村委下阳坟村,系王爱青之子)因先天性精神障碍,于1993年走失,至今下落不明已二十余年,请求法院宣告其死亡。下落不明人王玉平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王玉平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王玉平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王玉平情况,向本院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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