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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严步宝张春燕诉被告戴连富、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上诉公告
发布时间:2018/5/4 16:06:49 浏览次数:4515

常 州 市 金 坛 区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7)苏0482民初6499号

戴连富:

  本院受理原告严步宝张春燕诉被告戴连富(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21965****0837)、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已送达本院(2017)苏0482民初7787号民事判决书。现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提起上诉。请求事项:1、请求依法撤销金坛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苏0482民初6499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2、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案件诉讼费。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三月二日

附:承办法官蒋勇,联系电话0519-82399778,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监庭,邮编2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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