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王玉财:
本院受理原告袁网保诉王玉财(居民身份证号码2106041965****0832)和冯现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8年8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二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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