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4日是《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实施的首个工作日。金坛法院多举措推进立案制改革:
1、加强立案登记制宣传力度。在法院宣传栏张贴立案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立案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2、制定立案登记操作规程。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和申请一律接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先行立案。
3、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对于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提高登记立案效率,不让当事人来回折腾。
4、“先交费后立案”彻底摒弃。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均予以登记立案,立案后再向当事人发书面催缴诉讼费(预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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