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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立案登记工作
发布时间:2015/5/26 10:50:05 浏览次数:10728

 

 

 

 

 

 

 

 

 

 

 

 

 

    5月26日上午,金坛法院邀请于炳才、赵钢超、王新辉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全市六镇三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等10多位名人大代表来院视察立案登记制工作。金坛法院宋文良院长、翁生荣副院长、俞卫忠专委及立案庭、行政庭、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

    今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该意见,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群众诉权。

    金坛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宣传力度,制定操作规程,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实施“先立案后交费”制度,开通检验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不间断接听12368服务热线,人民调解员准时到岗,做好矛盾分流化解,减轻立案窗口工作压力。

    自立案登记制5月初实施以来,对当事人提交的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法律规定的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截止目前,金坛法院共登记民事、行政、执行案件636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增长了100%以上,确保人民群众寻求司法救济的渠道更加畅通。

    人大代表参观了金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切身感受导诉台、触屏叫号机、12368热线服务、网络诉讼服务平台、信访接待、庭审直播等一体化便民服务措施,现场了解登记立案流程,听取立案登记制具体实施情况以及立案登记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座谈中,他们还听取了宋文良院长对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情况的介绍。

    代表们通过实地视察,对立案登记范围、登记程序等有了进一步了解,充分肯定了金坛法院为落实登记立案制改革采取的积极措施,并就立案登记工作中的相关细节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于炳才副主任给予金坛法院以高度评价,他认为该院强化司法公开,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是喜人的。他希望法院还要进一步加强对立案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注重法律服务效果,注重法官能力培养,注重责任担当,要把法律援助工作一道跟上去。他强调,金坛市人大对法院立案登记改革工作一要做到积极配合,二是大力支持,三是充满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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