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金坛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将迟到十二年的执行款57215元送至申请人邱某手中,中风卧病在床的邱某看着执行款激动不已。
2002年4月2日,金坛法院判决被告蒋某归还原告邱某借款人民币122900元,履行期限到期后,蒋某分文未付,2002年6月30日,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蒋某常年在外地,人难以查找,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扣划蒋某银行卡存款以及多次电话做工作,蒋某先后给付了55685元案款,2018年3月26日,在蒋某给付10000元案款后便杳无音讯。
2018年4月,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调查等多方渠道,终于了解到被执行人所有的农村房屋已于2017年年底拆迁,拆迁款合计3万余元,拆迁安置房3套,但被执行人并未在拆迁后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据此,执行法官几经查找线索,固定证据,认为蒋某的行为涉嫌“拒执罪”,遂将蒋某涉嫌犯罪的线索材料移交公安机关。
8月22日,被执行人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蒋某得知自己的行为涉嫌犯罪,认识到了法律的威严不容侵犯,于8月24日主动将剩余57125元案款交到法院,送执行款的那一刻蒋某才翻然醒悟,逃避执行、抗拒执行是没有出路,现该案已经进入刑事侦查阶段,等待蒋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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