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of your image
开庭公告更多>>

裁判文书
司法网拍
法律法规
法在身边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法院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原告陈志强诉被告丁基福、袁桂芳)、何铁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上诉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2 11:00:10 浏览次数:2769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丁基福、袁桂芳:

  本院受理原告陈志强诉被告丁基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21953****6737)、袁桂芳(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21960****6704)、何铁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陈志强不服本院(2018)苏0482民初1719号民事判决书,已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该院:一、请求依法撤销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2018)苏0482民初1719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二、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三被上诉人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O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