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和少年审判庭分别审办了一起盗窃案件,两起盗窃的案情并无特别之处,特别的是两个被告人,他们是舅舅与外甥的关系。老话讲“外甥像娘舅”,这两个人不仅血缘相近,而且“兴趣”相同,都喜欢“偷”,甚至有时候还一起“上阵”,协同作案!
被告人江某,男,现年18周岁,其母亲在江某幼年时,因家庭矛盾与江某父子分开居住,平日里与江某少有来往。江某父亲为了家庭生计常年出国打工,江某和姐姐从小跟着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没有母亲的呵护,没有父亲的约束,童年时期江某享尽了“自由”,经常游离于课堂之外。在小学五年级肄业后,在奶奶百般劝阻无果的情况下,江某坚持要辍学去闯社会。年龄小、个头小、没经历,江某整日流浪于街头,过着吃了这顿没下顿的日子。14岁那年,江某终于做到了人生的一份工,在一家小餐馆打杂帮忙。一次顾客钱包丢失,怀疑是江某所为,店主为维护生意,对江某也是恶语相向并将江某辞退!在委屈和愤恨中,江某离开了小餐馆,从此冷漠、仇恨的种子也在他内心发了芽。
再次流浪于街头,江某慢慢混到了一些“朋友”,称兄道弟,整日混迹于游戏厅和网吧之间。江某慢慢沉迷于网络虚拟世界里,在虚拟世界里江某把自己“打扮”成了成功人士,没有了冷眼恶语,多了崇拜和尊敬;没有了冷漠,多了“亲人”的嘘寒问暖,江某在网络虚拟世界里找到了存在感。江某生活、上网都需要钱,而自己又无收入来源,就到处找亲戚借钱,其舅舅王某也是自己的借钱对象。
被告人王某,现在24岁,惯偷。王某见外甥向自己求助,想着外甥老这样游手好闲靠借钱过的日子也不是长久之计,就想着帮外甥一把,传授外甥一套生存“手艺”。就这样,在舅舅的“传道授业”之下,江某走向了盗窃之路。
2014年3月至6月间,王某伙同江某在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范围内,采用翻窗、翻墙等方式,入室盗窃作案多起,窃得现金、笔记本电脑、古币等物品。每次作案,一人放风,一人行窃,相互配合,十分默契。百密终有一疏,在一次行窃过程中,两人被抓个现行。因案发时,江某未满十八周岁,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江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交由少年审判庭进行审理。通过审判人员的劝解和引导,江某幡然醒悟,在庭审中痛哭流涕,悔不当初,并表态出来后一定耐心学习一门手艺,好好工作,孝敬奶奶。金坛区法院也正在积极为江某联系企业,等待江某刑满释放后有个稳定的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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