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华君电力(中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华君电力(常州)有限公司、华君电力(中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结案,因无法正常向你公司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苏0482民初6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3份,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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