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of your image
开庭公告更多>>

裁判文书
司法网拍
法律法规
法在身边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法院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原告杨辉诉被告周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9/1/30 14:28:55 浏览次数:3624

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8)苏0413民初6801号

周凯:

  本院受理原告杨辉诉被告周凯(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21988****4610)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苏0413民初68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的内容:本案按原告杨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65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杨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