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10点,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由刑庭庭长袁照华担任审判长、刑庭副庭长刘丽疆、法官王蕊与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依法公开审理袁某、杜某等21名被告人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一案。该案系江苏首例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开庭,庭审全程进行了网络直播。当天,还邀请了部分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普通群众旁听庭审。
2018年4月,金坛警方接到林业部门移交举报线索,称在金坛城区的一家饭店内,有人将穿山甲做成菜肴端上餐桌,价格高达上万,饭店老板还对食客承诺有稳定供货源,可以长期供应。随后,金坛警方顺藤摸瓜,一举捣毁一条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的黑链条,抓获20余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后经金坛警方查证,去年4月至6月间,袁某、杜某等21名被告人在明知穿山甲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况下,以每只6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价格,从广东、深圳、上海等地收购,出售至溧阳、金坛等地的饭店供顾客食用。该案依法扣押穿山甲活体7只、冻体39只,穿山甲鳞片若干,穿山甲制品2袋。
今年1月,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对21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21名被告人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非法收购、出售11只穿山甲造成生态资源受损的资源补偿费用88万元,承担专家咨询费1万元。
当天的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质证后,控辩双方围绕涉案被告人销售的穿山甲是否为野生、活体和冻体价值认定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21名被告作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悔罪。
经过5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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