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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法院开庭审理江苏首例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刑附民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19/2/20 10:12:13 浏览次数:20640

 

 

 

  2月19日上午10点,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由刑庭庭长袁照华担任审判长、刑庭副庭长刘丽疆、法官王蕊与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依法公开审理袁某、杜某等21名被告人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一案。该案系江苏首例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开庭,庭审全程进行了网络直播。当天,还邀请了部分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普通群众旁听庭审。

  2018年4月,金坛警方接到林业部门移交举报线索,称在金坛城区的一家饭店内,有人将穿山甲做成菜肴端上餐桌,价格高达上万,饭店老板还对食客承诺有稳定供货源,可以长期供应。随后,金坛警方顺藤摸瓜,一举捣毁一条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的黑链条,抓获20余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后经金坛警方查证,去年4月至6月间,袁某、杜某等21名被告人在明知穿山甲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况下,以每只6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价格,从广东、深圳、上海等地收购,出售至溧阳、金坛等地的饭店供顾客食用。该案依法扣押穿山甲活体7只、冻体39只,穿山甲鳞片若干,穿山甲制品2袋。

  今年1月,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对21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21名被告人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非法收购、出售11只穿山甲造成生态资源受损的资源补偿费用88万元,承担专家咨询费1万元。

  当天的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质证后,控辩双方围绕涉案被告人销售的穿山甲是否为野生、活体和冻体价值认定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21名被告作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悔罪。

  经过5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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