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of your image
开庭公告更多>>

裁判文书
司法网拍
法律法规
法在身边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法院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原告姚建明诉被告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陈明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发布时间:2019/3/11 12:34:30 浏览次数:3011

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苏0413民初893号

陈明:

    本院受理原告姚建明诉被告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陈明(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21967****4239)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垫付款人民币200000元整;2、要求被告给付逾期利息(自2016年2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息1.5%计算);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证据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6月4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