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6)苏0482执1107号
申请执行人魏忠申请执行徐俊伟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2042960.00元(具体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因被执行人徐俊伟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根据申请执行人魏忠的申请,本院发出悬赏公告,向社会征求被执行人徐俊伟下落(徐俊伟,男,1971年4月12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2197104120119,汉族,常州循天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职工,住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虹桥路113-32号,现住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朱林大街8号。)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线索,通过所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徐俊伟下落,并由我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魏忠的承诺给付悬赏金人民币10000元。该悬赏公告有效期为一年 (具体时间以保单为准)。若在公告期内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则悬赏公告提前到期。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联系人:王建军、 徐明伟
电话:0519-82399704、18915825667、1811835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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