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他什么都不求,只想着能够在这处老房子里面住着,不知道小军为什么要赶我走。”袁大娘一边向法官说着一边抹泪。“我女儿上高中要交择校费,现在我经济紧张,只能卖302的房子,她(袁大娘)必须要搬出去!”另一边,方小军紧锁着眉头,一字一顿地说道。眼见着调解即将陷入僵局,杨丽莉法官决定分别对双方进行调解。
方大爷和袁大娘在1990年再婚,婚后居住在单位集资建设的302号房子里。因为结婚时经济困难,集资款是方大爷的单位垫付的,方大爷每个月向单位交房租。1994年单位通知方大爷购买302的房子,方大爷因治病无余钱购买。考虑到方大爷系老员工,且常年生病,应当给予特殊照顾,单位便以方大爷的名义办理了302号的房产证,但方大爷仍然每月将租金缴纳给单位。1996年,方大爷病重之时将302号房屋过户至儿子方小军的名下,1997年方大爷去世。1999年,方大爷的单位清退股金,要出售302的房屋,袁大娘和方小军都想购买,自此开始了母子之间长达十六年的争房纠纷。其间袁大娘多次起诉,虽然一直在302居住,但是房子并不在她的名下,直到此次方小军起诉袁大娘,要求她立即搬出房屋。
考虑到原被告之间二十余年的继子与继母关系,袁大娘已近古稀之年,渴望在老房子中安居至百年,方小军目前急需用钱,杨法官建议双方考虑通过买卖302号房屋来解决纠纷。“方小军你作为继子,对于袁大娘是有赡养义务的,既然你急需用钱,不如将房子以一个合适的价格卖给更需要它的袁大娘,也能够让她老怀安慰了,你说是不是?”方小军听罢杨法官的一番话,和妻子出门小声交谈。见此情形,杨法官转身对袁大娘说:“袁大娘啊,你在方小军十几岁的时候就嫁到方家,之前关系都一直不错,就是为了302的房子才闹得不愉快。现在眼见着方小军是为了孩子上学想卖房,你考虑下要不买下302的房子?”袁大娘仔细听着,转头和自己的姐夫、女婿商量了起来。
十分钟之后,袁大娘和方小军在调解协议上签字,302号房屋最终以25万的价格成交。袁大娘与方小军十余年的争房心结,在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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