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背景】
2018年3月7日,金坛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第一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单位。4月20日,上线试运行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5月8日,由金坛法院主导、金坛区委政法委牵头及公安、司法、保险等部门积极配合的金坛区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正式挂牌运行。中心自运行以来,取得了喜人的成效:2018年度该中心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案件1609件,诉前化解和调解结案1219件,金坛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同比下降31.76%,案件和解率达75.76%,理赔到位率高达97.86%,事故被害人及时获得赔偿款1.73亿元。2018年12月11日,金坛区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综合处理模式获得2017-2018年度常州市第十届“政法工作创新创优”三等奖,得到常州市委政法委、区人大等领导的高度肯定。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给老百姓带来了怎样深刻的变化?3月底,记者就此话题专访了常州市金坛区法院院长宋文良。
□本报记者 戴丽娟
记者:宋院长,刚才您提到,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是一个司法便民的创举,您能具体说说它是在什么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吗?
宋文良:好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是“痛苦指数”最高的案件类型之一,金坛2018年的交通事故共有3万余起,其中涉及人身伤亡赔偿的5000余起,按照以前的解决模式,意味着几千名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身心会遭受巨大创伤,同时由于案情复杂琐碎、黄牛介入、调解机制不健全、伤残鉴定权威性不足、法院审理期限长等因素,导致当事人及其家属疲于奔波于交警大队、保险公司、法院等多家部门,赔偿款往往“姗姗来迟”,很多事故中当事人因受“二茬罪”而苦不堪言,老百姓迫切希望有一个“一站式”快捷解决道路交通纠纷的地方。
民有所盼,我有所为。这个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就提供了这么一个“一站式”解决道路交通纠纷的平台,这个平台也与我们法院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不谋而合。
记者:您能介绍一下这个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是如何运行的吗?
宋文良:在一开始设立这个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时,我们就树立一个目标,那就是“走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在这个中心集合了公安的责任认定、法院的巡回审判、司法的人民调解以及保险的快速理赔等职能,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解决。
在案件分流和人员配置上,我院将法庭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全部移交到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实现交通事故案件的集中统一管辖。另外,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综合处理的各相关单位也派员入驻中心,全力保障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工作开展。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共有法院员额法官3名、书记员5名、法警1名、驾驶员1名,区司法局派驻的人民调解员3名,保险公司派驻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5名,区交巡警大队派驻辅警1名,各方人员分工协作,共同做好诉前调解、审判、理赔等工作。
在工作联动上,由我院负责“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的对接和维护,做好在线司法确认、在线庭审和调解业务指导工作,牵头协商统一赔偿标准和尺度。我们选择了人保财险常州公司、太平洋保险金坛支公司、大地保险常州分公司为试点保险公司,辖区内上述公司承保的交通事故纠纷一律实行人民调解前置。调解员登录“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在录入调解信息后,对接法院审判系统,可以实现一键立案,对接保险公司平台,向其传输案件信息后,可以实现一键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