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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对话常州金坛区法院院长宋文良》(转载自《江苏法制报》第A05版)
发布时间:2019/4/11 10:39:46 浏览次数:26295

 

走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

——对话常州金坛区法院院长宋文良

 

□郭龙龙 摄

【对话背景】

2018年3月7日,金坛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第一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单位。4月20日,上线试运行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5月8日,由金坛法院主导、金坛区委政法委牵头及公安、司法、保险等部门积极配合的金坛区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正式挂牌运行。中心自运行以来,取得了喜人的成效:2018年度该中心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案件1609件,诉前化解和调解结案1219件,金坛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同比下降31.76%,案件和解率达75.76%,理赔到位率高达97.86%,事故被害人及时获得赔偿款1.73亿元。2018年12月11日,金坛区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综合处理模式获得2017-2018年度常州市第十届“政法工作创新创优”三等奖,得到常州市委政法委、区人大等领导的高度肯定。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给老百姓带来了怎样深刻的变化?3月底,记者就此话题专访了常州市金坛区法院院长宋文良。

□本报记者 戴丽娟

记者:宋院长,刚才您提到,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是一个司法便民的创举,您能具体说说它是在什么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吗?

宋文良:好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是“痛苦指数”最高的案件类型之一,金坛2018年的交通事故共有3万余起,其中涉及人身伤亡赔偿的5000余起,按照以前的解决模式,意味着几千名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身心会遭受巨大创伤,同时由于案情复杂琐碎、黄牛介入、调解机制不健全、伤残鉴定权威性不足、法院审理期限长等因素,导致当事人及其家属疲于奔波于交警大队、保险公司、法院等多家部门,赔偿款往往“姗姗来迟”,很多事故中当事人因受“二茬罪”而苦不堪言,老百姓迫切希望有一个“一站式”快捷解决道路交通纠纷的地方。

民有所盼,我有所为。这个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就提供了这么一个“一站式”解决道路交通纠纷的平台,这个平台也与我们法院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不谋而合。

记者:您能介绍一下这个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是如何运行的吗?

宋文良:在一开始设立这个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时,我们就树立一个目标,那就是“走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在这个中心集合了公安的责任认定、法院的巡回审判、司法的人民调解以及保险的快速理赔等职能,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解决。

在案件分流和人员配置上,我院将法庭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全部移交到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实现交通事故案件的集中统一管辖。另外,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综合处理的各相关单位也派员入驻中心,全力保障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工作开展。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共有法院员额法官3名、书记员5名、法警1名、驾驶员1名,区司法局派驻的人民调解员3名,保险公司派驻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5名,区交巡警大队派驻辅警1名,各方人员分工协作,共同做好诉前调解、审判、理赔等工作。

在工作联动上,由我院负责“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的对接和维护,做好在线司法确认、在线庭审和调解业务指导工作,牵头协商统一赔偿标准和尺度。我们选择了人保财险常州公司、太平洋保险金坛支公司、大地保险常州分公司为试点保险公司,辖区内上述公司承保的交通事故纠纷一律实行人民调解前置。调解员登录“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在录入调解信息后,对接法院审判系统,可以实现一键立案,对接保险公司平台,向其传输案件信息后,可以实现一键理赔。

在定纷止争上,我们建立了“三位一体”调处机制,缓解矛盾激化。一是行政调解引导。报警处理的交通事故,先由交警结合案情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征询当事人意见着手初步调解。无争议的或可以即时履行的纠纷,由交警指导当事人签订赔偿协议;双方达成调解意向但赔偿范围和标准有争议的案件,分流至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进一步调解。二是人民调解参与。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设有“人民调解”窗口,专门负责调解由交警分流过来的简易、小额道交纠纷,并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三是司法调解贯彻始终。法官将调解贯穿诉前、诉中和诉后每个环节,同时综合运用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手段,及时查明事故事实、快速作出裁判。尊重行政调解、指导人民调解,发挥司法调解、司法裁判的优势,建立三调结合,真正将道赔纠纷化于无形。

记者: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运行至今,取得了哪些成效?

宋文良:首先是高效化解。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自中心试运行以来,大量交通事故纠纷得以诉前调解结案,理赔案件和解率达81.2%,平均理赔周期同比下降25天,理赔到位率高达98.7%;道路交通事故涉诉信访归零、改判发回率显著降低,交通事故服判息诉率高达99.5%。其次是公正化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首先我们统一了金坛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理赔标准,并在巡回法庭显著位置予以公开,帮助当事人知晓合理的理赔预期。其次我们还制作了理赔计算器,并嵌入“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涉案各方及相关部门均可运用该计算器计算赔偿数额,输入责任认定比例、伤残系数、医疗费用等主要信息后,系统自动计算出理赔数额,让事故各方对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都能心中有数。这种阳光公开的操作减少了人为操控的空间,实现了案件的公正化解,以前成群结队的“黄牛”在这个中心成立之后居然销声匿迹了。

最后是便捷化解。中心设置了若干不同类型的服务窗口,现场开展勘验定损、纠纷调处、保险理赔、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工作,实现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法律服务、矛盾调解、司法裁判、保险理赔的“五位一体”,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同时也大大降低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化解成本,特别是在减少司法鉴定成本这一块。截止2019年2月底,法院已集中鉴定交通事故600余件,且鉴定结论全部被采信,有效节约了受害人的金钱和时间。

记者: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你们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宋文良:下一步,我们将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提升,持续做好道交案件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办公场所。由于受办公场地限制,辖区内市场份额较小的保险公司无法入驻综合服务中心。我们将积极争取,进一步扩大办公场所,让金坛所有保险公司也能入驻中心,共同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处理中心工作,方便群众处理纠纷。同时,进一步减少“黄牛”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事故处理的“知识盲区”而损害受害人现象的发生,通过公开透明的市场化手段完全挤掉“黄牛”生存空间。三是进一步加大救济渠道。我们将设立专项的救济基金,进一步加大司法救济的力度,让那些因交通事故陷入生活困难而又得不到赔偿的受害人获得必要的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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