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秋高气爽,本来安静的朱林法庭门前突然响起了一阵鞭炮声,出门查看究竟的法庭保安一开门,却迎来了当事人的一面锦旗。持锦旗人名叫潘罗某,他鸣炮送旗是为了感谢朱林法庭钱蓉副庭长,而事情还得从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重庆人杨女2014年6月在本地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其丈夫冉某及两名子女作为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及保险公司依法赔偿,承办人钱蓉副庭长接到材料后发现,该案中一些关键事实需要核实,考虑到当事人是外地的,就主动到死者暂住地花山集镇进行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死者约2009年离开重庆来本地从事服装加工工作,后与附近从事老鹅批发经营的潘罗某同居,并于2012年8月28日生育一女潘某,2013年潘罗某与杨女协商解除了同居关系,潘某随潘罗某生活。冉某及子女三人的起诉状中没有涉及潘某的权利,潘罗某闻讯后也到法庭主张潘某的权利。钱蓉副庭长依法追加了潘某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该案于4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因钱蓉副庭长家庭特别事假搁置。在此期间钱蓉副庭长与包括潘罗某在内的所有当事人主动沟通取得谅解。在钱蓉副庭长正常上班第二天,潘罗某作为潘某的法定代理人就收到了判决书,保障了潘某的权利。对钱蓉副庭长的真情和细心,潘罗某深受感动,其于12日上午又来到法庭,特别向钱蓉副庭长表达诚挚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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