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4)坛执字第1017号
关于江苏金坛科技担保有限公司与常州市丰德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昉德服装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3192273.34元(具体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依法发出悬赏公告,向社会征求被执行人常州市丰德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国俊的下落(史国俊,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2196304202333,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尧塘圣堂村委新元庄3号)。
凡根据提供的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常州市丰德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国俊的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江苏金坛科技担保有限公司的承诺给付悬赏金人民币10000元。该悬赏公告有效期一年(具体时间以保单为准)。若在公告期限内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则悬赏公告提前到期。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联系人:朱庆华、徐尉丹
联系电话:0519-82399728 18915825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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