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8)苏0482执212号
关于周金生申请执行周韬、刘晓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494325元(具体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因被执行人周韬、刘晓贤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根据申请执行人周金生的申请,本院现发出悬赏公告,向社会征求被执行人周韬、刘晓贤的下落(周韬,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2197010154430,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办事处西门社区;刘晓贤,女,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2196811260108,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办事处西门社区)。
凡根据提供的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周韬的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周韬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周金生的承诺给付悬赏金人民币40000元。
凡根据提供的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刘晓贤的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刘晓贤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周金生的承诺给付悬赏金人民币20000元。
该悬赏公告有效期一年(具体时间以保单为准)。若在公告期限内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则悬赏公告提前到期。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联系人:朱庆华、徐尉丹
联系电话:0519-82399728 18915825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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