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金 坛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苏0413民初1071号
郭林:
本院受理原告何敏诉被告郭林(3204821990****1818)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苏0413民初10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何敏的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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