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苏发[2017]5号)和《关于推进健康城市健康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爱卫[2016]12号)的要求。经资料审核、现场评估及网上公示,省爱卫决定命名46个“江苏省健康镇”,252个“江苏省健康村”,284个社区为“江苏省健康社区”,572家单位为“江苏省健康 单位”。其中金坛区法院薛埠法庭获评“江苏省卫生健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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